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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头条 发布日期:2017-04-27 阅读:373
海南源安隆药品超市连锁有限公司和乐大药房严重违反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规定(具体违法情况见附件),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第二十五条、《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监督检查结果判定标准,我局依法撤销该零售药店《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予以公布。有关违法行为已立案查处中。
撤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企业一览表
万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4月21日
2019-01-02
2018-12-29
2018-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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