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恒和制药有限公司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我局依法收回其《药品GMP证书》,现予以公布。
附表:贵州省药品GMP证书收回目录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0月22日
2018-12-17
2018-11-23
2018-11-19
2018-11-14
2018-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