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健欣大药店连锁有限公司高新店注册地址已为他用,不具备与其经营范围和规模相适应的经营条件,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不再符合认证标准,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和《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我局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企业应按规定立即停止药品经营活动,现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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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07
2018-12-25
2018-12-22
2018-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