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和《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8号)第二十条之规定,依企业申请,经我局研究决定,依法注销保定市环东医用制氧厂的《药品生产许可证》。
特此公告。
附件:《药品生产许可证》注销名单(共计1家)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9日
序号 | 企业名称 | 许可证编号 | 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企业负责人 | 质量负责人 | 生产地址和生产范围 | 注销原因 |
1 | 保定市环东医用制氧厂 | 冀20160024 | 91130606106054699P | 蒲娟 | 蒲娟 | 张学超 | 保定市竞秀区康庄路615号:医用气体(医用氧(分装))*** | 企业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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