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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经我局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经现场检查和综合评定,以下企业是否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8号)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现予以公示,公示审查期10天,自2018年 7月12日至2018年7月21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746—8321792 (监察室) 传 真:0746—8335505 邮政编码: 425000
通讯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长丰工业园沿江西路与八一路交汇处
电子邮箱:jcs8321792@163.commailto:agsp@hn-fd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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