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局令第6号)的规定,我局对申请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下列企业进行审核,符合法定的条件和标准,拟予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510-87992135、87976731,通讯地址:宜兴市龙潭西路53号,邮编:214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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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
2026-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