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的管理规定》(粤食药监法〔2013〕26号),至2018年05月31日,我局已依法注销清远市清城区新城天健堂药行等10家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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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
2026-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