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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东莞市石龙恩康大药房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商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91441900MA54Y1C63944***********16 |
| 法人代表姓名: | 陈惜燕 |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东市监处罚〔2024〕01092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遵守国家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按规定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处方保留不少于五年。” |
| 违法事实: | 当事人东莞市石龙恩康大药房位于广东省东莞市石龙镇民强路69号103室经营,在2024-03-24、2024-04-21、2024-04-23销售的“阿莫西林胶囊”(国药准字H23020932)和在2024-07-01销售的“罗红霉素片”(国药准字H20056872)处方药均未能提供处方的情况 |
| 处罚依据: | 《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药品零售企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危害后果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一)未按规定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 |
| 罚款金额(万元): | 0.05 |
| 没收违法所得、 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11-22 |
| 公示截止期: | 2027-11-22 |
| 处罚机关: |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数据来源单位: |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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