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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邀专家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检查细则(2017年修订)》规定,经现场检查和审核,广西玉林东方药药业有限公司鑫桥大药房等2家企业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8号),现予公示。公示期10日,自2018年5月10日至2018年5月19日。
监督电话:0775-2801186(办公室)、0775-2801158(药品流通科)、0775-2801306(认证审评中心)
地址:玉林市中港路300号;邮编:537000
特此公示。
附件:药品GSP认证审查公示目录(第266号)

玉林市食品药品认证审评中心
2018年5月10日
E邀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