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 湖南省
根据《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和规划财务处关于进一步规范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停业复业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同意重药控股(湖南)有限公司麻阳分公司停业申请。停业期间,企业不得从事任何药品经营活动。企业在《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恢复药品经营,需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并经核查符合要求后方可恢复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附件:暂停营业企业信息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29日
附件
暂停营业企业信息
企业名称 | 许可证编号 | 许可证有效期至 | 停业期限至 |
重药控股(湖南)有限公司麻阳分公司 | 湘AB745000038 | 2028年09月26日 | 2024年7月29日至2025年7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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