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许可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经现场核查,以下企业符合规定要求,拟予核发《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自2018年5月8日至2018年5月12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枣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八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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