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公告 安徽省
局机关各处室、分局、直属单位:
根据国家发改委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部署要求,省局正式启动“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为科学、高效、有序推进规划编制各项工作,现制定《安徽省“十五五”药品安全规划编制工作方案》,请认真遵照执行。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4年5月14日
安徽省“十五五”药品安全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十五五”时期(2026年—2030年)是面向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承上启下的五年,是我省药品监管事业发展的关键时期,科学编制好全省“十五五”药品安全规划(暂定规划名称,以下简称规划)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以及全省“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总体部署,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以建立健全统一、权威的药品监管体系为目标,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凝聚各方智慧,全面分析药品安全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明确“十五五”时期全省药品监管事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研究提出药品监管重大政策、重大任务、重大项目,有效发挥规划对药品监管工作的战略导向作用,奋力谱写“十五五”药品监管事业改革发展安徽新篇章。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重大课题研究。认真总结“十四五”时期我省药品监管事业改革发展的经验,深入研判“十五五”时期药品安全和生物医药产业发展面临的形势,对监管思路、发展目标、任务举措等前瞻性开展调查研究。
(二)编制起草规划。起草规划草案、征求意见稿和送审稿,做好与国家药监局、省发展改革委的规划衔接,高标准推进规划意见征求、专家论证、上报审批、正式发布等工作。
三、总体安排
规划编制工作分四个阶段实施,具体安排如下: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5月底前)
成立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和起草小组,研究部署规划编制任务,明确工作要求,拟制印发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二)前期课题研究阶段(2024年8月底前)
1.相关处室、直属单位明确研究课题,分别开展调研工作。(5月底前)
2.相关处室、直属单位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研究提出“十五五”时期目标任务、重点举措等,分别形成专题研究报告。(7月底前)
3.跟进国家药监局规划编制方向,将省局规划编制计划报省发改委立项备案。(8月底前)
(三)规划基本思路形成阶段(2024年9月至2024年底前)
1.启动规划基本思路起草工作。梳理相关处室、直属单位研究报告,草拟形成规划基本思路。(9月底前)
2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各处室、直属单位及专家对规划基本思路的意见建议。开展专题调研,加强与省发展改革委的沟通以及与国家药监局的衔接,修改完善规划基本思路。(11月底前)
3.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规划基本思路。(12月底前)
期间,积极争取将省局“十五五”规划列入省级重点专项规划。
(四)规划起草审议及报批阶段(2025年1月至12月)
1.研究目标指标、重点任务、重大项目、主要改革举措等,征求各处室、直属单位、基层单位及企业、行业商协会意见建议后,编制形成《规划》(草案)。(8月底前)
2.领导小组审定《规划》(草案)。(9月上旬)
3.与国家药监局“十五五”规划以及省“十五五”规划进行衔接,研究吸纳有关内容,修改完善《规划》(草案),形成《规划》(征求意见稿),再次征求意见建议,形成《规划》(送审稿)。(10月底前)
4.召开专家论证会,对《规划》(送审稿)进行修订并提请局长办公会审议同意后,按程序报省发展改革委。(12月底前完成)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局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二级巡视员及各处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员的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审定规划编制的基本思路、指导原则和重点目标任务,协调解决规划编制中的重大问题等。各处室派员参加规划编制起草小组,负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各项决定,承担规划编制日常工作,负责起草、修改规划草案,协调解决规划编制中的具体问题等。
(二)深入调查研究。各单位要深入基层一线、掌握第一手资料,扎实做好调查研究和基础情况梳理,对改革发展面临的形势和人民群众用药安全需要、产业发展需求等,认真研究思考,针对性谋划目标、任务和举措。要注重吸收借鉴沪、苏、浙、粤等先发省市药品监管和服务产业发展的好的做法,结合我省实际,创造性转化应用。
(三)广泛凝聚合力。聘请省有关单位、研究院所、高等院校等资深专家学者组成“十五五”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对规划编制工作提供全领域、全过程、全方位的咨询支持。充分发挥相关企业、行业商协会及社会公众作用,集思广益、汇智聚力,切实形成规划编制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