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邀专家
为落实《北京市支持创新医药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2024)》的要求,鼓励我市医药产业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激发我市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积极性,推动药品出口,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商务局、北京海关共同制定了《北京市推动药品出口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至2024年6月5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ypscjgc@yjj.beijing.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北京市推动药品出口工作方案意见反馈”
2.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留庄路6号院2号楼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处(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010-55526919
4.传真:010-55526919
5.登陆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附件:
1. 《北京市推动药品出口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2. 《北京市推动药品出口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3. 《征求意见反馈表》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30日
北京市推动药品出口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支持北京市深化国家服务业扩大综合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北京市支持创新医药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2024)》的工作措施,鼓励我市医药产业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激发我市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积极性,推动药品出口,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解放思想、主动作为,面向人民健康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强药品出口政策支持,便利药品出口,推动本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不断提升。
(二)任务目标
以我国加入药品检查合作计划(PIC/S)等为契机,完善监管体系,提升监管能力,推动企业生产质量管理对接国际水平;优化进出口流程,加速产品出口进程;建立对外交流平台,盘活国际贸易潜力,推动有条件的企业高质量参与共建“一带一路”等国际合作,助力药品“走出去”。
二、适用范围
我市注册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化学原料药生产企业。
三、工作举措
(一)建立联动机制
建立由市药监局牵头,北京海关、市商务局共同参与的联动机制。对共性问题,采取制修订政策的方式推动解决;对个性化问题,采取“一品一策”的方式靶向解决。联动机制办公室设在市药监局。联动机制设置联络人制度,由各单位确认一名副处级(含)以上作为本单位联络人,每季度召开联席会。
如涉及需其他部门共商解决,由联动机制办公室协调沟通。鼓励国际交流组织和行业协会等共同参与。本工作方案实施效期暂定两年。
(二)运行路径
由联动机制共同确定推动的企业和产品名单,各成员单位依分工落实任务,涉及的企业和产品为本年度推动企业“走出去”的考核数量。
(三)工作任务
市药监局牵头负责1-6项,北京海关牵头负责7-9项,市商务局牵头负责10-12项。
1.完善药品检查质量管理体系。对标国际药品检查合作计划(PIC/S)要求,梳理检查流程、检查方式、检查判定标准、检查人员管理等内容,为监管互认打好基础。
2.培养具有国际化水平的检查员队伍。重点培养15名具有国际检查能力的检查员队伍,对企业提供检查服务,帮助企业生产质量管理体系与国际接轨。
3.搭建出口企业知识共享平台。了解企业诉求,组织出口不同国家、地区的注册等方面知识共享研讨,帮助企业了解进口国的要求。
4.参与国家药监局制定药品出口管理规定的研究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推动将药品出口管理融入国内监管体系。
5.缩短出口证明文件办理时限,由目前的20个工作日缩短至7个工作日。
6.增加出口药品检查服务。服务企业,对有需求的企业,可增加出口药品的符合性检查,增加企业产品的国际接受度。
7.优化海外血清样本评估流程。对上市许可持有人拓展海外市场,其产品在海外开展临床试验的血清样本,在进口过程中明确卫生检疫风险评估申报资料,加速产品出口进程。
8.优化药品出口企业进出口货物查验方式。对于有特殊需求的货物,如冷链运输货物,经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书面申请,灵活采取预约查验、下厂查验、入库查验等方式。
9.缩短特殊物品出入境检疫事项审批时限,除特殊情况外,药品出口企业申请特殊物品出入境卫生检疫审批的,审批时限由20日压缩至5日以内。
10.引导企业用好国际知名展交会的平台,对药品出口企业参加国际性展会展位费给与最高不超过70%的资金支持,帮助企业拓展国际市场。
11.鼓励企业参与境外投(议)标,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加境外投(议)标给与相关支持,提升企业影响力。
12.鼓励指导药品生产企业申请援外物资项目实施企业资格,对符合条件并通过初核的企业报送商务部审定。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统筹协调
联动机制定期会商,协调、统筹、推进药品出口相关工作,加强信息互通,及时通报企业出口进展,协调解决药品出口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二)强化主动服务
要以推动出口为导向,引导企业在研发、注册阶段提前谋划产品的国际化定位和出口策略,从生产全生命周期多点发力。强化主动服务意识,为药品全生命周期匹配服务政策和举措。
(三)注重工作实效
要深入了解我市药品持有人、生产企业在药品出口过程中“急难愁盼”的问题,真正打通堵点、破除痛点、解决难点。切实做到推动一个品种出口,解决一类问题;服务一家企业,示范带动数家企业。2024年全年要立争推动5个品种出口。
关于《北京市推动药品出口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一 、起草背景
根据国务院批复《支持北京深化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和北京市医保局等九部门印发《北京市支持创新医药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2024)》(以下简称《若干举措》)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产品出口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市药监局牵头制定本工作方案,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二、 起草工作过程
为落实《工作方案》和《若干举措》相关要求,市药监局开展了书面调研、现场走访和座谈等方式,了解我市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在药品出口过程中的难点和堵点。市药监局会同市商务局、北京海关共同研究,从政策制定、促进监管能力对标国际、优化出口流程、建立对外交流平台等方面提出工作措施,并开展多轮会商和征求意见,形成了《北京市推动药品出口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三、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机制,建立由市药监局牵头,市商务局、北京海关共同参与的联动机制、定期会商机制和工作路径。工作任务共12条:包括提升监管能力,推动企业生产质量管理对接国际水平,便利药品出口证明类文件办理(6条);优化进出口流程,加速产品出口进程(3条);建立对外交流平台,盘活国际贸易潜力(3条)。通过上述措施,推动我市有条件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高质量参与共建“一带一路”等国际合作,助力药品“走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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