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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邀专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经我局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组织认证检查,以下1家企业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规定的内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自2018年4月26日始至2018年5月5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特此公告
监督电话:0536-8080692 传真:0536-8080692
通信地址:潍坊市东风东街6396号阳光大厦附楼 潍坊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药监局窗口
邮政编码:261061 电子邮件:yjjspdt@163.com

潍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4月26日
E邀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