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的管理规定》(粤食药监法〔2013〕26号),至2018年3月31日,我局已依法注销梅县松源泰安堂大药房等5家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示。
梅州市梅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 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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