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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新市监处罚〔2023〕01617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新沂市百源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381MA25L2J068 |
工商注册号 | - |
组织机构代码 | - |
税务登记号 | -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
法定代表人 | 朱琨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320381********2716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和第三款第(五)项 |
违法事实 | 2021年5月28日,当事人从江苏恒泰药业有限公司购进涉案药品“齿痛消炎灵颗粒”50盒,进行销售。在2023年8月药品过期前,销售5盒,药品超过保质期后,当事人未及时清理,仍将其与正常对外销售的药品混放至检查时。超过有效期的药品,现存45盒,售价29.00元/盒,其货值金额为1305元,无违法所得。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内容 | 1、没收涉案药品齿痛消炎灵颗粒(10g×6袋/盒)45盒; 2、罚款壹万零壹佰整(¥:10100.00)。 |
罚款金额(万元) | 1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11/6 |
处罚有效期 | 2024/2/6 |
公示截止期 | 2024/2/6 |
处罚机关 | 新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320381014108821U |
数据来源单位 | 徐州新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320381014108821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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