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邀专家

主要违法事实:
2023年11月29日,本局执法人员在当事人位于衢州市衢江区廿里镇中兴路95号的经营场所的药房内发现畅锐牌一次性使用末梢采血针(批号为200824,规格型号为28G,50支/盒,使用期限2023.07)6盒,三诺牌一次性使用末梢采血针(批号为180543,规格型号为28G/I型,50支/盒,使用限期2023.05)1盒,施莱牌一次性使用采血针(批号为D2734,规格型号为注式soft型14~36G,灭菌有效期2020.08)1盒,施莱牌一次性使用采血针(批号为C1894,规格型号为注式soft型,灭菌有效期2019.08)1盒。本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上述过期医疗器械与其他未过期的药品及医疗器械混放在当事人的药品储物柜内。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
当事人经营过期医疗器械的行为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所列的禁止行为。另外当事人无法提供供货企业有关资料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三)项及第八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理:
一、罚款15000元,上缴国库;
二、没收畅锐牌一次性使用末梢采血针(批号为200824,规格型号为28G,50支/盒,使用期限2023.07)6盒,三诺牌一次性使用末梢采血针(批号为180543,规格型号为28G/I型,50支/盒,使用限期2023.05)1盒,施莱牌一次性使用采血针(批号为D2734,规格型号为注式soft型14~36G,灭菌有效期2020.08)1盒,施莱牌一次性使用采血针(批号为C1894,规格型号为注式soft型,灭菌有效期2019.08)1盒;
三、给予警告。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相关推荐
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E邀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