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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和《关于开展换发〈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03〕199号)的规定,经我局组织对江西省人民医院(红谷滩院区)的申请进行审查和现场检查,认为符合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的许可要求,现予以审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2024年1月18日至2024年1月24日,共计7天。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791-88121017
地址:南昌市北京东路1566号
邮政编码:330029
电子邮件:jxsypjyc@126.com
特此公示。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8日
江西省核发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审查公示附件
(202402号)
序号 | 1 |
企业名称 | 江西省人民医院(红谷滩院区) |
单位地址 | 南昌市红谷滩区丰和北大道266号 |
申请事项及类别 | 申请核发《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第三类),131碘(131I)化钠放射性药物、邻碘[131I]马尿酸钠放射性药物、125碘(125I)体外诊断放射性药物、高99m锝-(99mTc)酸钠及其标记药物、89锶-(89SrCl2)放射性药物、153钐-(153Sm)放射性药物、32磷-(32P)放射性药物、125碘-(125Ⅰ)密封籽源、90钇-(90Y)放射性药物、177镥-(177Lu)放射性药物、223镭-(223Ra)放射性药物 |
法定代表人 | 陈志平 |
放射性药品科负责人 | 徐荣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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