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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信息 | |||
详情摘要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市监虹处〔2023〕092023002713号 | ||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 单位 | 名称 | 上海吟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91310120320817810K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陈久幸 | ||
违法行为类型 |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擅自变更经营场所、经营范围、经营方式、库房地址 |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1.000000万元,责令限期改正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3-12-29 |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
机构代码:2131951620
上海市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沪市监虹处〔2023〕092023002713号
当事人:上海吟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20320817810K
住所:上海市奉贤区奉浦大道1599号1号楼二层西侧
法定代表人:陈久幸
2023年12月19日,本局对当事人上海吟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涉嫌擅自变更经营场所立案调查,调查期间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调查,提取了相关书证等证据。
经查明,当事人主要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持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编号为沪奉药监械经营许20170186号,经营地址和库房地址均为上海市奉贤区奉浦大道1599号1号楼二层西侧。
当事人为方便业务开展,于2022年2月租用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218号宝矿国际大厦1901B单位用于办公,并于同年10月正式搬入办公,作为当事人的实际经营场所,当事人的人事、财务、市场等员工均在此地办公,当事人的合同、出库单、发票也在此地签订或开具。当事人变更经营场所未向原发证部门申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变更。上海市奉贤区奉浦大道1599号1号楼二层西侧的地址目前仅用于医疗器械库房,无常驻办公人员。
上述事实,由以下证据证实:当事人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据材料。
我局于2023年12月21日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沪市监虹罚告〔2023〕092023002713号)。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进行陈述、申辩。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变更的,应当向原发证部门提出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并提交本办法第十条规定中涉及变更内容的有关材料。......”的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危害后果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一)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擅自变更经营场所、经营范围、经营方式、库房地址;”的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至本市工商银行或者建设银行的具体代收机构。到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本局可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当事人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上海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期间或者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上海市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9日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向社会公示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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