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黔药监行罚〔2023〕61号
违法行为类型:
销售劣药九味青鹏散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
处罚类别: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
1.没收批号为20221201的九味青鹏散174盒 2.没收违法所得4620.42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462042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2023-12-25
处罚机关:
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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