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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邀专家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0号)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南宁腾科宝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符合规定条件,准予核发《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自2018年3月12日至2018年3月21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771-5595801 传真:0771-5885595
通信地址:南宁市云景路32号 邮编:530029

特此公示。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12日
E邀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