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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穗医保罚告字〔2023〕第C002号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罚款金额(万元): | 47.919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违法事实: | 广州梅里奥新港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23日期间,存在以下违法行为:以预存金额支付后续口腔治疗费用为由,收取参保人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在未对参保人进行相应治疗或实际治疗费用低于预存金额的情况下,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参保人预存金额的余额从该门诊部对公账户退还至参保人社保卡金融账户或其他个人银联账户。 该门诊部将参保人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转移至可提取现金的社保卡金融账户中,客观上造成了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变现,参保人在此过程中获得不当利益的结果。经核对,该门诊部共完成28笔退款变现行为,其中19笔转账至参保人社保卡金融账户,涉及金额250,000.00元,9笔转账至参保人个人银联账户,涉及金额69,460.00元,合计涉及金额319,460.00元。 | |||||
处罚依据: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 |||||
处罚内容: | 罚款:47.919000(万元) | |||||
违法行为类型: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广州梅里奥新港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91440101MA5CK3U99T | - | - | - | - | - | |
法定代表人: | 梅力元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5-12 | |||||
公示截止期: | 2026-5-12 | |||||
处罚机关: |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 | |||||
数据来源单位: | 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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