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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当事人信息 | |||
行政处罚相对人: | 伊犁康之源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伊宁县第二百零一分店 | 行政处罚相对人代码: | 91654021MA79F4TU0M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刘海昌 | ||
处罚信息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伊县市监处罚〔2023〕137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从事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 |
处罚依据: |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 主要违法事实: | |
处罚种类: | 警告 | 处罚内容: | 警告 |
罚款金额: | 0.00元 | 没收金额: | 0.00元 |
决定机关名称: | 伊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无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11/21 | 处罚有效期: | 2023/11/21 |
公示日期: | 2023/11/28 | 公示截止期: | 2024/2/28 |
备注: | 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药品零售企业应当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分类管理规定的要求,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规定,属于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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