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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我局对毕节新民中医医院提出的换发《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申请进行了资料审查和现场检查,拟同意换发其《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851—86810760(省局机关纪委),0851—86856886,86825593(省局药品化妆品生产监管处),地址:贵州省人民政府大院5号楼7层,邮编:550004。
医疗机构名称 | 毕节新民中医医院 |
法定代表人 | 温新民 |
制剂室负责人 | 陈弦 |
质量负责人 | 汤杨 |
配制范围 | 合剂、酒剂(外用) |
配制地址 | 贵阳市修文县龙场镇油萝街西 |
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编号 | 黔20230003Z |
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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