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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1 | 2 | 3 | 4 |
主体名称 | 渭源县蒲瑞山诊所 | 渭源县胡俊贤诊所经营部 | 渭源县红芹商店 | 渭源县锹峪乡付军小卖部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2621123MA724DJG04 | 92621123MA71QKHY3R | 92621123MA7222AW3D | 92621123MA74MAPY8T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个体工商户 | 个体工商户 | 个体工商户 | 个体工商户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蒲瑞山 | 胡俊贤 | 周鹏 | 杨付军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渭)市监罚﹝2023﹞221号 | (渭)市监罚﹝2023﹞215号 | (渭)市监罚﹝2023﹞209号 | (渭)市监罚﹝2023﹞218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当事人在销售“金骨灸”系列医用固定带产品时,存在经营说明书、标签与医疗器械备案的内容不一致,夸大适用范围,构成外包装标签标示适用人群存在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的违法事实。 | 《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 | 经营超过限用日期的化妆品 | 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
违法事实 | 当事人在销售“金骨灸”系列医用固定带产品时,存在经营说明书、标签与医疗器械备案的内容不一致,夸大适用范围,构成外包装标签标示适用人群存在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的违法事实。 | 2023年9月8日,我局执法人员在渭源县庆坪镇胡俊贤诊所检查,抽查该诊所使用的由江西南昌爱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群杰”牌医用棉签(生产证编号:赣食药监械生产证20160102号),现场未能提供该公司的资质,现场查看验收记录未登记,未索取产品注册证,未索取“群杰”牌医用棉签(生产证编号:赣食药监械生产证20160102号)检验报告。 | 经营超过限用日期的化妆品 | 当事人经营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 |
处罚依据 | 当事人在销售“金骨灸”系列医用固定带产品时,存在经营说明书、标签与医疗器械备案的内容不一致,夸大适用范围,构成对医疗器械性能、功能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违法事实,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和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发规定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 《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 |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五)项 |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 |
处罚类别 | 罚款 | 罚款 |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 罚款 |
处罚内容 | 罚款3000元 | 罚款0.2万元 | 1.没收超过限用日期的化妆品伢东乐儿童营养牙膏(标示生产厂家为纳爱斯集团有限公司,标示限用日期为2022年4月20日,标示净含量为40克)6盒;2.罚款1500元。 | 处罚款1000元 |
罚款金额(万元) | 0.3 | 0.2 | 0.15 | 0.1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006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9/21 | 2023/9/19 | 2023/9/11 | 2023/9/19 |
公示截止期 | 2023/12/21 | 2023/12/19 | 2023/12/11 | 2023/12/19 |
处罚机关 | 渭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渭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渭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渭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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