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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事实:
经查明:2023月10月上旬(具体时间不详),当事人以每盒26元的价格从消费者(具体姓名不详)那里购买了阿斯利康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耐信”艾司奥美拉唑镁肠溶片药品(国药准字H20046379),规格:20mg,7片/板/盒,生产日期:2022年10月,有效期至:2025年09月,产品批号:2212066、2301101、2301044,数量各1盒,合计金额78元,当事人购入上述药品后,放在公司的收银台前的柜台下面的柜子里,并以每盒48元的价格对外销售。至检查时,尚未售出,货值144元。2023年10月24日,上述违法行为被本局依法查获。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
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龙港市庆康大药房有限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如下处罚:
一、没收在扣的“耐信”艾司奥美拉唑镁肠溶片药品3盒;
二、处以罚款20000元,上缴财政。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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