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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企业自然人姓名:成都新津津川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32MA6ATN8C7K
法定代表人:郭苗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成新市监处〔2023〕51013223000304号
违法行为类型: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未经审查发布广告的
主要违法事实:发布未经审查的医疗广告;发布使用绝对化用语的广告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5)》第五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5)》第五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5)》第五十八条第三款,
处罚类型:罚款,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方式
处罚内容:罚款2.0000万元,责令停止发布
罚款金额(万元):2.000000
没收金额(万元):0.000000
处罚决定日期:2023-09-22
处罚有效期:2099-12-31
公示截止日期:2026-09-26
处罚机关:新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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