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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昆明市药品、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及时有效防范化解药品、化妆品质量安全风险,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用药用妆安全,近日,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规定,结合监管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药品化妆品质量安全风险研判会商制度》(以下简称《会商制度》)。
《会商制度》从昆明实际情况出发,坚持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的原则,通过组织会议商讨等形式对影响药品化妆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的各类风险信息进行收集、分析、研判和评估,研判风险形势,评定风险等级,研究处置措施,实施风险处置,消除安全隐患。会商会议按照会前深入排查、会上科学研判、会后及时处置、动态评估消除的程序进行,以推动监管工作由事后处置向事前防范、事前化解、事前管控转变,推进风险研判工作不断深化,确保风险研判质量不断提升。
风险研判会商采取定期召开和临时召开两种方式。市局负责涉及辖区药品化妆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风险研判会,原则上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若在药品化妆品监管过程中发生或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药品化妆品安全事件时,可随时组织召开会议专题研判。
《会商制度》的出台标志着药品化妆品质量安全风险研判进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是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创新监管手段、提高监管效能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昆明市市场监管系统共享和交流排查、收集的风险信息,为全面净化药品化妆品市场秩序,全力推动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取得新成效提供了坚实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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