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疑问、问专家
提问
E邀专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经我局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组织认证检查,以下药品经营企业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内容,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18年2月5日至2018年2月16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898-26651982;传真:0898-26651983
通讯地址:昌江县石碌镇环城东一路27号昌江黎族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邮 编:572700
特此公告。

昌江黎族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2月5日
E邀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