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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陇市监罚〔2023〕229号 | 陇西健卫康源医药有限公司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品案 | 陇西健卫康源医药有限公司 | 91621122MA7KCG2427 | 张建卫 | 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品 | 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600元。 | 法定期限内正常履行 |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9.12 | |
2 | 陇市监罚〔2023〕231号 | 定西众济堂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陇西五分店使用未经检定的鱼跃牌台式血压计案 | 定西众济堂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陇西五分店 | 91621122MA71HJY443 | 韩亚龙 | 使用未经检定的鱼跃牌台式血压计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五条和《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第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500元。 | 法定期限内正常履行 |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9.12 | |
3 | 陇市监罚〔2023〕232号 | 兰州惠仁堂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陇西河畔家园店使用未经检定的三诺臂式电子血压计(型号:BA-801)案 | 兰州惠仁堂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陇西河畔家园店 | 91621122MAC8Y32W46 | 李佳璐 | 使用未经检定的三诺臂式电子血压计(型号:BA-801)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五条和《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第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500元。 | 法定期限内正常履行 |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9.12 | |
4 | 陇市监罚〔2023〕238号 | 陇西县文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鹅鸭沟村卫生室未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经营药品案 | 陇西县文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鹅鸭沟村卫生室 | 622425020012011183 | 张建昌 | 未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经营药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2000元。 | 法定期限内正常履行 |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9.13 | |
5 | 陇市监罚〔2023〕253号 | 陇西县福星中心卫生院使用超过有效期的盐酸胺碘酮片药品案 | 陇西县福星中心卫生院 | 126224254387603546 | 王保君 | 使用超过有效期的盐酸胺碘酮片药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和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超过有效期的盐酸胺碘酮片1盒;2.罚款10000元。 | 法定期限内正常履行 |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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