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认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现场检查和审核批准,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湖南五洲通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和湖南新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要求,发给《药品GMP证书》。
特此公告。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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