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疑问、问专家
提问
E邀专家

序号 | 1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西市监处罚〔2023〕0273号 |
案件名称 | 西安市莲湖区椰伟岛美发店使用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案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西安市莲湖区椰伟岛美发店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92610104MA6TMP221G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曹骋 |
主要违法事实 | 西安市莲湖区椰伟岛美发店涉嫌使用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四十二条之规定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和《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建议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罚款6000元。2、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卡诗黑钻钥源净澈凝露1瓶、露新兰头发滋养精华4瓶。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自动履行 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
作出处罚的日期 | 2023年7月12日 |
相关推荐
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E邀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