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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 辽宁鸿兴药业有限公司销售劣药“复方锌布颗粒剂”案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辽药监(稽一)罚〔2023〕18号 |
被处罚企业名称 | 辽宁鸿兴药业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07005873053122 |
法定代表人 | 卢俊兴 |
主要违法事实 | 当事人销售劣药“复方锌布颗粒剂”,货值金额7700.00元,违法所得780.00元。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没收违法所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 |
处罚结果 | 没收违法所得780.00元。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主动履行;当事人已于2023年9月28日履行完毕。 |
作出处罚的日期 | 2023-9-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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