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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邀专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经我局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组织认证检查,以下企业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和规定的内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894—5826029 传
真:0894--5826795
通讯地址:林芝市科技路 邮 编:860100

林芝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23日
E邀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