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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邀专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经我局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组织认证检查,以下药品经营企业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内容,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18年1月15日至2018年1月21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898-68723375 68723402;传真:0898-68723374
通讯地址:海口市秀英区长滨一路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7号楼北楼1楼
邮 编:570315

特此公告
海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15日
E邀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