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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豫药监药罚〔2023〕9-1-1号 |
处罚名称 | 河南兴源制药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劣药“杏苏止咳糖浆”案 |
处罚类别1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处罚类别2 | - |
处罚事由 | 河南兴源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杏苏止咳糖浆”(批号:2201060),成品入库9900瓶,全部销售完毕,收到不合格报告后主动召回3614瓶。该批药品经宁泰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项目【含量测定】项下“橙皮苷”不符合《中国药典》(2020版一部)规定。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河南兴源制药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721773673856H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组织机构代码)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工商登记码)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居民身份证号) |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田朝阳 |
处罚结果 | 1、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杏苏止咳糖浆”(批号:2201060)3614盒;(见《财物清单》,编号:豫药监药清〔2023〕9-1-1号);2、没收违法所得29994元;3、并处违法生产药品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按十万元计算)十一倍罚款1100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8-29 |
处罚机关 |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当前状态 | 正常 |
地方编码 | 410000 |
数据更新时间 | 2023-09-01 |
备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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