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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内蒙古频康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医疗器械广告中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案(巴市监不罚[2022]1号).png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内蒙古频康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医疗器械广告中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案(巴市监不罚[2022]1号).png](https://file.ciopharma.com/ueditor/php/upload/image/20230823/1692776826697342.png)
行政处罚当事人信息 | |
名称: | 内蒙古频康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91150802082153843U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李樯 |
行政处罚信息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巴市监不罚[2022]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医疗器械广告中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
主要违法事实: | 当事人没有主观故意发布违反广告,属初次违法,未造成危害后果并及时予以改正。 |
处罚种类: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方式 |
行政处罚内容: | 不予行政处罚 |
罚款金额 | |
没收金额 | |
作出行政处 | 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罚机关名称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2年02月0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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