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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邀专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经我局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组织认证检查,以下企业符合《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和《GSP认证现场检查项目》规定的内容,现予以公示,公示审查期10日,自2018年1月10日至2018年1月19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744-8390010 传真:0744-8390161
通讯地址:张家界市子午西路 邮政编码:427000
电子邮件:383020969@qq.com
特此公示。

张家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10日
E邀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