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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天长市怡清医疗用品科技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1181MA2UMF6W93 |
法定代表人 | 王厚国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皖药监械处罚﹝2023﹞5-3号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8-3 |
处罚内容 | 处货值金额10070元5倍罚款,计50350元。 |
罚款金额(万元) | 5.035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违法行为类型 | 涉嫌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第三十五条规定。 |
违法事实 | 接省局通知,标示为天长市怡清医疗用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批号为20220215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皖械注准20202140458),监督抽检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口罩带”项目不合格,检验报告(报告编号:2022QZ0051-FX),后经河南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院复检,口罩带项仍不合格,报告编号:202301058。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第三十五条规定。 |
处罚依据 |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的规定 |
处罚机关 |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340000MB19570665 |
数据来源单位 |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340000MB19570665 |
状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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