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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1 | 2 | 3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云南蜀秦药业有限公司 | 云南云医康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云南云医康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30111MA6P1A8T1K | 91530112MA6PR98R4W | 91530112MA6PR98R4W |
法人 | 法定代表人 | 邵伟平 | 詹竣皓 | 詹竣皓 |
案件来源 | 国家药品抽检不符合标准规定检验报告书 | 国家药品抽检不符合标准规定检验报告书 | 国家药品抽检不符合标准规定检验报告书 | |
违法行为类型 | 销售劣药 | 销售劣药 | 销售劣药 | |
主要违法事实 | 当事人销售的标示为泸州百草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地骨皮”(批号:220104-1),经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报告编号:Y202340127),【检查】项下“总灰分”不符合规定。 | 当事人销售的标示为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五味清浊丸”(批号:210901),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检验(报告编号:ZC202303961),【检查】项下“溶散时限”不符合规定。 | 当事人销售的标示为(受委托单位)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单位:北京振东朗迪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碳酸钙D3颗粒”(批号:W20220204、规格:1.5g),经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报告编号:GS2023YG00359),【含量测定】项下“维生素D3”不符合规定。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 |
处罚内容 | 没收违法所得444.00元。 | 1、没收违法所得783.06元;2、没收“五味清浊丸”159盒。 | 没收违法所得4476.7元。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云)药监药罚〔2023〕B4号 | (云)药监药罚〔2023〕B5号 | (云)药监药罚〔2023〕B6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7/26 | 2023/7/26 | 2023/7/26 | |
处罚机关 |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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