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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处关于印发河南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制定工作程序及申报资料要求的通知》(豫药监综药注〔2021〕49号)要求,我局完成了第8批13个河南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草案的审评工作(详见附件)。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现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示期10日。
联系人:江娟
联系电话:0371-65567270
电子邮箱:hnyhzcc@163.com
2023年7月24日
附件:
豫PFKL20230034醋莪术(蓬莪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
豫PFKL20230035淡豆豉配方颗粒质量标准
豫PFKL20230036冬瓜皮配方颗粒质量标准
豫PFKL20230037麸炒泽泻(泽泻)配方颗粒质量标准
豫PFKL20230038海金沙配方颗粒质量标准
豫PFKL20230039焦六神曲配方颗粒质量标准
豫PFKL20230040莲子配方颗粒质量标准
豫PFKL20230041马齿苋配方颗粒质量标准
豫PFKL20230042盐小茴香配方颗粒质量标准
豫PFKL20230043竹茹(青秆竹)配方颗粒质量标准
豫PFKL20230044紫草(新疆紫草)配方颗粒质量标准
豫PFKL20230032炒白扁豆配方颗粒质量标准
豫PFKL20230033炒葶苈子(播娘蒿)配方颗粒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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