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定市罗城和众药店”等27家药品经营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我局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有关事宜的通知》(粤食药监办药通〔2017〕35号)的有关要求,依法撤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予以公示。
特此公告。
云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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