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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贵市监处罚〔2023〕1010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贵港市中西医结合骨科医院 |
违法行为种类 | 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 |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注册号或身份证号) | 124508004993731557 |
企业法定代表人、投资人或负责人 | 李超樟 |
处罚依据/处罚内容 | 当事人在开展微柱凝胶(卡式)ABO和Rh血型鉴定中重复收取Rh血型鉴定费和在手术中另外收取低值医用消耗品生理氯化钠溶液的费用,构成了《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六)项所指的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价格违法行为;在腰麻硬膜外联合阻滞麻醉中高于标准收取费用,构成了《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二)项所指的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价格违法行为。 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二)和(六)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已经自行改正相关价格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已无必要,建议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 一、没收违法所得叁拾万肆仟零柒拾贰元玖角(¥304072.90元); 二、罚款叁万零肆佰零柒元贰角玖分(¥30407.29元)。 以上罚没款合计叁拾叁万肆仟肆佰捌拾元壹角玖分(¥334480.19元),上缴国库。 |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3年5月17日 |
行政处罚机关 | 贵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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