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康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我局于 2017年12月21日依法作出《撤销 GSP 认证证书决定书》,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予以公告。
特此通告。
宜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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