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疑问、问专家
提问
E邀专家

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的要求,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组织完成第十八批14个品种的质量标准审评工作,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应性,现予公示,公示期15天。
公示期间,相关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将书面意见反馈至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化注册处。其中,对各项目限度提出不同意见的,须同时提供相应的实测数据;涉及检验方法优化的,需提供优化后的方法及方法学验证资料。
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5日
(联系人:王国徽;联系电话:0851-86824330;邮箱:184592487@qq.com)
附件
序号 | 名称 | 序号 | 名称 |
1 | 阿胶 | 8 | 麦芽 |
2 | 白及 | 9 | 炮山甲 |
3 | 炒麦芽 | 10 | 蒲葵子 |
4 | 川木通(小木通) | 11 | 三七 |
5 | 冬瓜子 | 12 | 丝瓜络炭 |
6 | 独脚金 | 13 | 鲜龙葵果 |
7 | 苦丁茶 | 14 | 萱草花(黄花菜) |
相关推荐
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E邀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