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疑问、问专家
提问
E邀专家

信用主体名称:内蒙古振华置业有限公司振华购物广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103MA0PU9LA35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内药监妆处罚〔2023〕111号
处罚名称:内蒙古振华置业有限公司振华购物广场更改海蓝之谜鎏光焕变轻盈蜜粉等化妆品使用期限案
处罚类别: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处罚事由:当事人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5月25日期间经营的海蓝之谜鎏光焕变轻盈蜜粉等11种共60瓶/支化妆品试用品原有中文标签上更改试用截止日期。
处罚依据:《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四项之规定
处罚结果:1.没收更改试用截止日期的化妆品试用品60瓶;2.处以更改试用截止日期的化妆品试用品货值金额1倍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壹仟叁佰元整(¥101300.00)。
处罚决定日期:2023-05-06
处罚生效期:
处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相关推荐
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E邀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