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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中心组织检查组对华佗国药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实施现场检查,现予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3年6月30日至2023年7月13日,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传真:0551-63710152、63710228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乌鲁木齐路15号省药品技术检测大楼八楼
邮编:230051
电子邮箱:aceiyp@163.com
特此公示。
安徽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
2023年6月30日
附件:
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目录(第040号)
序号 | 企业名称 | 检查范围 | 检查时间 | 检查员 |
1 | 华佗国药股份有限公司 | 小儿咳喘灵颗粒 | 2023年7月3日-6日 | 汪浩亮、丁宏珍、张孟历、武彤 |
2 | 安徽沃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口服溶液剂(口服溶液剂车间口服溶液剂2#生产线) | 2023年7月1日-4日 | 洪建新、程民、李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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