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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8号)的规定,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贵州红阳气体有限公司提出的核发《药品生产许可证》申请进行了资料审查及现场检查,现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851—86810760(局机关纪委), 0851—86856886,86825593(局药品化妆品生产监管处),地址:贵州省人民政府大院5号楼7层,邮编:550004。
企业名称 | 贵州红阳气体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李性卫 |
企业负责人 | 李性卫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0103722221329297 |
分类码 | Aq |
注册地址 | 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青龙山街道(看守所东侧)刘家坡巷87号 |
生产地址和生产范围 | 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青龙山街道(看守所东侧)刘家坡巷87号:医用氧气(液态分装、气态分装) |
质量负责人 | 廖红 |
质量受权人 | 廖红 |
生产负责人 | 聂朝红 |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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