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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主体名称:内蒙古汇康药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602787079022M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内药监处罚〔2023〕112号
处罚名称:内蒙古汇康药业有限公司销售劣药独活案
处罚类别: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
处罚事由:内蒙古汇康药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安徽济善堂中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批号为211201的独活经检验,检验结论“本品按《中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检验含量测定,结果不符合规定。”构成了销售劣药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七项之规定。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019年修订)第七十五条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处罚结果:没收批号为211201的独活8公斤和违法所得118.00元,免除其他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2023-06-19 11:34:01
处罚生效期:2023/06/19
处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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