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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我局依照《浙江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评分表》组织检查,以下企业符合经营企业开办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17-12-25始至2018-01-02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企业名称: 杭州艺素眼镜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长浜路718号东方茂商业中心B1层B1017;
仓库地址: 无;
法定代表人:郑建新;
企业负责人:刘准;
质量负责人:田飞;
经营范围: 6822软性角膜接触及护理用液的零售;
现场检查时间:2017年12月06日;
现场检查员: 金玲琳、殳刚。
监督电话:0571-88903371
传真:0571-88903274
邮编:310012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12-25
E邀专家
